首 页 | 新品上架 | 自考专业 | 汇款登记 | 自考必读 | 帮助 | 付款方式 | 线

书到付款广州 珠海 深圳 汕头 东莞 佛山 韶关 江门 湛江 茂名 肇庆 惠州 博罗 惠东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顺德 开平 台山 普宁 潮阳 从化 花都 淡水 中山 说明
福建地区: 福州市 厦门市 莆田市 泉州市 漳州市 三明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书到付款: 北京 天津 上海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香港 更多
  2008年8月21日 星期四 注 册 | 登 录 | 取回密码 | 亲爱的来访者,首先您需要登陆本站方可享受我们给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本站域名:www.FJZK.org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20317122
支付宝认证商家
支付宝认证商家
自考完全指南
自考简介
日程安排
老生报考
新生报考
转考须知
免考须知
成绩查询
毕业手续
学位授予
地市考办
你的位置:首页>>自考完全指南>>新生报考
新生报考

    一、新生报考
    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应随带身份证(军人证),未达办理身份证年龄者应持公安机关出具有“身份证号”的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相片二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亲自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现场采集照片并订购所需教材)。证件不齐、相片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考。
    报考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涂(写)“一表、二卡”,“一表”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二卡”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卡》。
    二、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字273号文以及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闽教财[2003]119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等应缴纳费用,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 考试报名费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收取。
    2、业务部门(学校)委托开考专业: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收取。委托开考专业名称以报考简章公布的为准。
    3、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报名费:每生每门课程80元。
    4、点考费:即停考专业尚缺一、二门课程未通过的考生,申请另行安排的考试,由省自考办直接组织,每生每门课程80元。由省自考办或委托单位直接收取。
    (二)参加课程实践性环节费
    按专业性质不同,不分本、专科核定如下:
    1、工、医类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50元;
    2、农、林、理类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00元;
    3、文、法、财经等专业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80元。
    以上收费含报名费、考前指导费、材料费、邮寄费以及考核费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与答辩费
    分本专科核定如下:
    1、专科不分专业类别,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200元。
    2、本科不分专业类别,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600元,在闽部委属高校及进入“211工程”学校和重点学校可上浮30%。 以上收费包括报名费、考前指导费、材料费、邮寄费、考核费、设计费、答辩费等。

    
我的帐户
付款方式
服务保证
客户服务
如何配送
· 收 藏 架
· 订单查询
· 我的账户
· 付款方式 ·汇款登记
· 交易条款 ·在线支付
· 配送方式
· 购物流程
· 常见问题
· 保密和安全
· 顾客反馈
· 商品销售和售后服务
· 适用法律和版权声明
· 挂号邮寄
· 快递公司
· EMS快递 ·书到付款
福建自考网 香港考试局 福建自考专业 福州自考网 厦门考试中心 福建自考网 泉州考试网 南平招考网
八闽教育在线 福建省教育厅 你的位置 你的位置 你的位置 你的位置

支付宝认证商家 地址:珠海市桃园路38号之10号 点击查看地图 邮编:519000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电话:0756-863327l 2126231 l34ll472666  传真:2l2623l  QQ:12031712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所有 © 2007-2008 珠海市天正图书有限公司 www.FJZK.org  ICP许可证:05139468